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川供信〔2016〕253号
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关于落实总社统计工作会议精神
做好当前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供销社,省社各直属单位、主管社团:
12月2日,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在天津召开了“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发展暨统计工作会议”。年终将至,12月份的统计年报数据关系到全年工作成果能否得到全面客观反映。为此,现就做好当前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统计工作指导,做好统计数据搜集
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搜集统计数据,是做好统计直报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。总社制定的《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》是全系统统计工作的基本规范和流程,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,是做好统计工作、确保统计数据质量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作用的重要保障。各市、州供销社要加大对所属报表单位统计业务的指导与监督,推动报表单位进一步重视统计工作,确保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要求,完善统计调查方法、做到应收尽收、应统尽统,确保填报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和及时地反映综合改革发展成果。
二、规范填报报表、加强数据审核、提高报表质量
坚持做好统计数据规范填报,加强统计数据审核。各市、州供销社要指导所属单位按照报表指标体系,分类分项对应填报,经营情况报表和组织机构报表之间的关联指标,要做到相互勾稽平衡,使报表填报科学准确。为确保报表填报质量,各单位上报前要加强报表数据审核,对发现的差错和问题,要及时更正;对数据变动幅度50%以上的要及时向省社上报指标数据变动情况说明。
请各市(州)供销社在今年12月份统计报表填报期间,组织所属报表单位加强统计数据清理和填报工作,积极做好统计年报。统计年报数据要与业务、财会、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、经领导同意并签字后上报。
三、加强助农增收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
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省供销社2016年助农增收目标,各市(州)供销社要对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助农增收、供销社为农综合服务助农增收、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、供销社农资供应服务助农增收、农产品批发(农贸)市场助农增收和供销社吸纳农民工劳务增收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,做好助农增收相关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应用,总结助农增收工作经验和成效,促进为农服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。
四、加强统计数据分析,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
为切实提升统计分析水平、增强对系统服务的针对性,各市、州供销社要重视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,结合对企业指导服务的需要,做好统计分析工作。一是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数据年度综合分析;二是对供销社传统支柱业务、特色业务以及新兴业务的发展动态进行跟踪和专题分析;三是做好供销社为农服务,帮助农民增收情况工作总结和分析,通过统计数据及时反映供销社在服务“三农”中的地位和作用;四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,加强对传统主营业务、新兴业务以及系统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,提高数据的分析运用水平。各市(州)供销社要将每季度形成的经济运行分析材料上报省社信息统计处。
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
2016年12月7日
抄送: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、省统计局。